为鼓励和支持我院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学生国际交流能力、丰富学生国际教育背景,进一步推进学生的国际化培养,学院决定资助我院优秀全日制学生赴国(境)外参加寒暑期交流学习项目。现就资助学生参加2024年暑期和2025年寒假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项目

2024年暑假、2025年寒假线下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

二、报名条件

  1. 工商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注册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诚实守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未解除的违法违纪记录;

  4. 品学兼优,派出前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5. 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综合素质高,有较强学习能力,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交流目标;

  6. 本阶段学习在读期间,只能享受一次学院出国(境)交流资助。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1. 资助名额:本科生不超过20人;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20人(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2. 资助的费用包括交流学习的项目学费及因此产生的一趟往返的国际旅费(即国际机票费用,不含本地交通费和当地交通费)。

  3. 资助标准和名额为:

    本科生:全额资助不超过2名,其他本科生资助标准为上述费用的30%,上限1万/人;

    全日制研究生:全额资助不超过2名,其他研究生资助标准为上述费用的60%,上限2万/人。

  4.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全额资助仅限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申请。

  5. 资助名额涵盖暑假及寒假项目,若2024年暑假资助名额达总名额上限,则不再资助寒假项目。

  6. 本科生可同时申请学校教务处和学院资助。若均获得资助资格,参加的是学校或我院立项的研修团项目,可享有两边资助;参加其他项目,学院资助不与学校资助叠加,学生需选择放弃其中一方资助。

四、申请及评审流程

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1. 学生本人使用学校统一认证账号(校外需使用VPN)登录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海外学习栏目http://studyabroad.gl.scut.edu.cn/查看各寒暑期项目的申请通知;

  2. 完成寒暑期交流项目的申请;

  3. 4月22日前提交对暑期项目的资助申请,提交工商管理学院全日制学生国(境)外交流资助申请表.docx,打印并签名后,电子版发送到bmfa@scut.edu.cn,原件交到教务员处;关于寒假项目的资助申请将另行通知;

  4. 学院评审,确定资助名单及顺序,在学院网站公示拟资助名单,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资助流程

  1. 出国(境)审批。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在出行前,按照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处的学生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相关规定办理校内审批手续。未完成派出前审批手续,回校后无法办理报账手续,将不能获得资助,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2. 执行项目。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按计划外出学习交流,相关费用先自行垫付,并保留好相关证明及票据(包括登机牌、机票报价单、电子客票行程单、项目学费支付凭据等),所有报销费用必须有银行卡刷卡单或网银转账记录作为支付凭据,不可使用现金。机票的时间地点一般不能超出学习项目日程安排上的时间地点,如因客观原因超出以上范围,申请人必须在办理出国审批手续时提交书面说明;

  3. 经费报销。项目结束后,按要求在新学期第一个月内提交项目学习总结及成绩单,根据财务室的相关要求整理证明和票据,按照相关规定在资助额度内办理报销事宜。

  4. 学生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取消其资助资格:

  1. 未按申请时的派出项目执行;

  2. 学习计划未正常开展或未完成,或在外修读的课程出现不及格现象;

  3. 未按规定完成相关审批手续,返校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 违反双方院校校纪校规和交流协议、或违法违纪;

  5. 逾期不归。

六、联系方式

学院国际事务办公室 周老师   办公电话: 87114212  邮箱:bmfa@scut.edu.cn